各镇人民政府,春城街道办事处,市府直属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的要求,进一步强化房地产税收管理,现就加强我市房地产业涉税信息资源共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房屋按揭贷款信息共享
从2016年5月起,全市金融机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涉税信息,对新办的房屋按揭贷款,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阳春管理部和房屋按揭贷款发放单位(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春支行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行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行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行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市支行)要区分房地产开发商并按月填写《阳春市房屋按揭贷款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1),于次月5日前将该表格反馈给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。
二、加强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发放信息共享
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从2016年5月起,须将全市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屋办理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发放情况,区分房地产开发商并按月填写《阳春市房屋所有权证发放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,于次月5日前将该表格反馈给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。
三、加强部门沟通配合
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涉税信息的获取工作,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支持,破除部门壁垒,形成工作合力,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,有效堵塞税收征管漏洞。
附件:1. 阳春市房屋按揭贷款情况统计表
2. 阳春市房屋所有权证发放情况统计表
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6月8日
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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